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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颂——庆祝建党90周年山东省书法精品展征稿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山东艺术网
热度1427票 浏览268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4月19日 10:39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热烈庆祝建党90周年,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省文联与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联合举办"红旗颂--庆祝建党90周年山东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 有关书法作品征稿事项如下: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省广大会员和书法爱好者进行征稿评选。

        二、征稿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5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和歌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

        2.艺术要求:具有较高艺术水平,能够体现本人创作风格;书体不限。

        3.尺寸要求:不超过六尺整纸(册页除外),以竖幅为主;篆刻作品每件4-8方,印屏一律为竖立式,尺寸为45cm×68cm。

  4.其它要求:来稿请勿托裱,草书、篆书另附释文;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与邮编等,并在信封上注明"红旗颂征稿"字样。

  5.投稿数量不限,但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请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参评。

  6.本次参评作品不予退稿。

        四、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展60名,入选100名。

        五、相关待遇

        1.获一、二、三等奖作者均可参加"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书法类)评选。

        2.非会员作者获奖及入展,均作为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由组委会组织知名专家进行评选,并向获奖及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六、收稿汇款地址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邮编250002。

        收件人:刘秀华   0531-82068527转807

        收款人:李 云   0531-82068527转810

        邮  箱:sdsx200610@126.com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2月25日

TAG: 建党 山东 征稿启事 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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