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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书法摄影大赛征稿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1023票 浏览209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月11日 22:10

  为了配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运用多种形式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展示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08年12月1日----2009年3月31日,举办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书法、摄影大赛,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征稿项目

  书法、摄影。

  二、征稿要求

  1、书法:书法(毛笔、硬笔、篆刻)直接或间接反映经普工作,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尺寸、题材、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可不装裱,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

  2.摄影:摄影作品为单幅作品,着重展示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精彩瞬间,反映单位的新变化、新气象,突出普查人热爱普查工作的情怀。作品的尺寸一律为7英寸彩色照片,不接收合成照片,不必装裱,附卡片注明作者、摄影时间、地点、工作单位。

  3.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的作品,版权归作者个人所有,涉及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非盈利性展览和宣传。

  4.由于人手有限,参赛作品每人每类限3件。

  三、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由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会统一评定。其中书法、摄影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凡参加者均有纪念奖。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获奖者发放证书。

  四、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09年3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 其它事项

  1、省经普办有权使用及刊登、展览本次比赛获奖和入围作品;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3、凡参赛者视为已阅并认同本事项。

  六、投稿地址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79号统计大楼

  联系人:于少杰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981037

TAG: 河南 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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