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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黄惇为“寒舍”二字索赔50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新华网 发布者:陈大军、王彪
热度883票 浏览115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4年8月06日 13:28

近日,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黄惇将苏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有关方面立即停止对他写的两个字“寒舍”著作权的侵犯,并公开道歉,同时索赔50万元。被告方则认为没有构成侵权,只是合理合法地使用黄惇所写的两个字。2004年7月份,该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近期将作出一审判决。

斋名成了楼盘广告

苏州寒舍房地产项目由昆山兴亚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发,苏州金达利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策划。在本案中卢龙江是原金达利公司企划部经理,其委托杨正洪,杨正洪联系黄惇的学生李双阳,由李双阳带卢龙江到黄惇取“寒舍”二字的书法作品。

在两公司委托律师的调查材料中,记者了解到,卢龙江向杨正洪说,“寒舍”作品是用作其楼盘广告宣传用的,卢龙江在黄惇家中,将5000元信封交给李双阳。杨正洪对李双阳说;有个房产公司请黄惇题个字,作为斋名挂—挂,用一下。李双阳是黄惇的代理人,李双阳的行为就是原告的行为。李双阳已代为转告了题字的请求,报价并代收报酬。

在黄惇的起诉状中,记者看到:李双阳致信黄惇,称被告是通过欺骗的手法获取原告书写的作品的,并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在遭到李双阳劝阻的情况下,仍在报纸广告、楼书、信封、名片、手提袋等印刷晶和户内外广告招牌中使用。

自称著作权受侵犯

在黄惇的诉状中,记者获悉,企业将其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后,在其楼盘准备销售到分三期陆续销售直到现在持续2年多时间。期间,利用户外广告、报纸、印刷品、网络等各种媒介和方式大做广告,在使用原告作品时随意去掉姓名、改变章法。据悉,“寒舍”两字原来是横写的,在楼盘广告中改成竖排。同时去掉落款姓名,只保留了两枚印章。对此,黄惇认为,这构成了侵犯其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和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益。同时,要求公司返还其作品。

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公司没有侵犯其署名权,其名字清楚地印在作品上。其作品已转移,不应返还。

书法家索赔50万元

在黄惇的起诉状中,他认为,书法“寒舍”二字是楼盘营销策略的核心和重点,是楼盘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楼盘的超额利润和附加值的直接来源,利用其名望和文化艺术成就抬高了楼盘的文化品位和商业价值,获得巨大的利益,因此,提出赔偿5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黄惇说,索要字的公司的两种说法:5000元和每平方尺400元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供词也很荒唐,5000元搞定,搞定什么?他说,他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但不少人认为他因此发了财,要他请客甚至投资。对此,黄惇说这次是他首次出来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自己,因为这个事件非常典型。

TAG: 寒舍 黄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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