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书法家园 >> 书法资讯 >> 征稿启事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中国书协
热度2331票 浏览908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7月23日 17:38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楹联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书法作品请投寄对联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每条不超过230公分、宽每条不超过40公分,一律竖式。作品请勿做旧、粘贴、托裱、装裱。如果做旧、粘贴、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及投稿重复作品一律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初步定于于2013年1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定于2013年5月举行,展出作品400件以上(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一万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均为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马兆余 收

电话:010-63038460  13121865266

邮编:100052

十、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7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30.5 KB)

(请点击下载登记表后打印并填写)

上届回顾——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展:

全国第六届楹联(铁人杯)书法作品展征稿通知

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新闻发布会在油田举行

全国第六届楹联展(铁人杯)评选揭晓 

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展获奖、入展名单

TAG: 楹联 征稿启事
顶:102 踩:122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32 (70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7 (678次打分)
【已经有725人表态】
132票
感动
82票
路过
80票
高兴
71票
难过
92票
搞笑
93票
愤怒
83票
无聊
92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