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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书法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全国招生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南京艺术学院
热度1290票 浏览204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7年3月09日 20:40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书法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一、 项目概述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书法创作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项目旨在繁荣书法艺术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其目的是强调创作实践与学识修养并重,教学上以“强基固本、多元并进、提升学养”为主旨,从传统碑帖中汲取丰富的养料,为创作积储充足的动力和营养;以学员擅长的某种书体为主导,多种书体跟进,拓展创作书路,使其作品的审美在厚度、深度和广度上得到显著加强。除了专业的五体技法和多种表现形式的训练之外,还将开设书法美学、诗词与书法、古文字学等相关课程,以充实和提升作者的综合学养,为培养一批优秀的书法创作人才而努力。


二、 培养概况

1.项目主办方:南京艺术学院

2.培训对象:全国范围内多次参加全国书展,并有多次获奖记录、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优秀书法创作人才。

3.培养方式:采取集中面授、跟踪指导、交流考察等多种形式

4.培养人数:24人

5.培训时间:总时长为150天,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分4月和6月两个时段)

6.培训地点:南京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的书法艺术工作者。

2.年龄不超过45岁,诚实守信,未受过重大处分。

3.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30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结业、管理、经费概况

1.培训结业:以学员通过培训指导后的书法作品展览、研讨会、作品集、研修报告等形式作为最终的结业成果。培训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名单将录入到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库,并由国家艺术基金颁发认证的结业证书。

2.教学管理: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3.培训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考察费用、作品集出版、展览作品装裱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


五、 教学任务

(总培训时间为150天,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

1、在校集中培训共30天,分4月、6月两个时段实施。

2017年4月13日—27日(15天):篆、隶、正书专题临习与创作指导,学术讲座,研讨等(其中古书法名迹考察一次,2天左右);

2017年6月1日—15日(15天):行、草书专题临习与创作指导,学术讲座,研讨等(其中古书法名迹考察两次,5天左右)

2、展览、研讨

2017年9月上旬: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


六、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以南京艺术学院徐利明教授为全程跟班教授,并拟在全国邀请尉天池、苏士澍、陈振濂、刘洪彪、张建会、孙晓云、翟万益、周俊杰、张旭光、许雄志、倪文东、陈初生、李有来、王学岭、洪厚甜、樊波、叶鹏飞等10多位专家教授授课。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将在南京艺术学院官网发布(通知公告栏),报名表可到南京艺术学院官网下载。申请者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个人艺术简介及获奖证明到项目组。

2.提交材料

①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书法创作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②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照片、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照片。

③本人近年创作的书法作品集或10件高清作品照片。

3.提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表”),发送至国家艺术基金《书法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组指定邮箱。

邮寄邮箱:jsssfczyjzx@nua.edu.cn

4.报名、报到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过时不受理,录取学员名单于2017年3月下旬完成公示。

报到时间:2017年4月12日。


八、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经专家审核后择优录取。入选学员通过电话、邮件、入学通知书方式通知,并于指定日期到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报到。

报到时请携带:入学通知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白底)、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荀老师、曹老师

电话:025—83498452 

邮  编:210013

邮寄地址:南京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

荀 海 老师(收)


十、附件


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书法创作人才培养”报名表.doc(34 KB)

TAG: 国家 基金 培养 人才 项目 艺术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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