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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国高等书法教育(郑州)论坛征稿启事(2016年9月25日截稿)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中国书协
热度1460票 浏览325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8月10日 17:55

2016全国高等书法教育(郑州)论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当代高等书法教育水平,探讨当前高等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创新培养和造就高等书法专业人才,加强全国高等院校书法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国高等书法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和郑州大学拟于2016年10月中旬举办2016全国高等书法教育(郑州)论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郑州大学

承办单位: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18岁以上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三、征稿内容

建议本次论坛重点围绕以下议题:

(1)高等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高等书法教育学科体系建设

(3)高等书法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4)高等书法教育招生与就业

(5)中外高等书法教育比较

(6)高等书法教育与对外交流

(7)高等书法教育教材与教法

(8)高等书法教育与社会服务

(9)高等书法教育的理论基础思考和研究

(10)关于办好郑州大学书法学院的思考

(11)当代书法评价机制的构建

(12)有关高等书法教育的其他问题 


四、投稿要求

(一 )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前附主题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2—6个);一律采用尾注,请统一按以下规格执行:

1、引用著作:作者,文章名(篇名),图书名(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卷(或章节),页码;

2、引用论文:作者,文章名(篇名),期刊名(期数,出版时间),页码;

3、引用图版:图版名(作品名),图版出处(收藏单位或书刊名),拍摄时间(或页码)。所附图版,像素务必在500万以上。

(二)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10000字。在10000字以内(含注释),使用规范、标准的现行汉字。投稿时,所有文字、图版均须提供电子文本(Word文档)与A4纸打印稿各一份。

(三)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注明准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作者简介。限于人力,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论文应为未曾发表的新著(包括网站),并且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谢绝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著作节录以及资料汇编、经验自述或一般性介绍文章。如发现为已经发表过的稿件,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来稿请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邮编:450001;

联系人:冯瑞晓;

电话:15937113610   0371-67780965;

电子邮箱:fengrx@zzu.edu.cn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9月25日论文截稿,论文纸质稿件以当地邮戳为准,论文电子稿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拒收逾期投稿论文。


七、评选与研讨

(一)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二)入选名单将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公示。

(三)论坛设入选论文30篇,为每位入选论文作者颁发奖金3000元(税后)及入选证书。

(四)部分入选作者将获得邀请参加论坛,食宿交通均由承办方负责。

(五)论坛将特邀部分知名专家撰稿,参加论坛。

(六)在论坛召开后出版《2016全国高等书法教育(郑州)论坛论文集》,收入特邀、入选论文,向作者赠送文集。 


八、其它事项

(一)倡导学术诚信,杜绝有违学术道德行为。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除名等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22 中国书协研究部 刘照剑收 邮编:100083;

E-mail:13621157799@139.com

(二)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8月2日

TAG: 2016 高等 论坛 全国 书法教育 征稿启事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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